为负伤的符杰同志以及出手相助的路人点赞,不然该男子的行为可能会伤及更多的人。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通过视频以及执法记录的内容来看,一名持刀男子手持菜刀,对路人高高举起,符杰发现后第一时间阻止,同时向同事请求支援,此时该男子直面挥刀追砍符杰,符杰见状随即用自己的头盔做武器对抗。
接着一位市民拿来两把铁锹,递给符杰一把一起对抗持刀男子,一位市民举起路旁的一个提示牌冲了过来,之后先后有外卖小哥,路人、周边商户等人一起将该男子制服,而符杰在制止的过程中左前臂和鼻梁被划伤。
该男子在公共场合持刀乱伤他人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公共秩序,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但本案侵害的法益并不能单纯的以受伤人的程度来认定。犯罪嫌疑人持刀在公共场合下持刀乱砍的行为,可能导致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因此,会选择一个重罪来进行处罚。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根据证据能够认定的其他罪名。
但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的视频来看,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该罪名的行为方式是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等同的方法来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
是对不特定的多个人同时造成,而犯罪嫌疑人持刀的行为,是对不特定的单个人,因此不构成这个罪名。
在罪名选择上,如果伤势程度达到轻伤或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该罪名与其他罪名相比较,如果构成重伤达到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罪,如果达不到轻伤,可能以寻衅滋事罪认定更准确,因此不仅对个人的法益造成侵害,还对良好的公共秩序造成损害。
另外,该男子持刀在公共场合乱砍行为着实令人惊奇,不仅猜测可能精神有问题,如果该男子是在精神病的情况下实施了上述行为,则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不负刑事责任,不代表没有其他责任。
最后,犯罪嫌疑人具体判处什么样的结果,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中。希望类似的案件不在发生,如果真的发生了,更希望像本案这样,民警群众一起合力制服,而不是只有围观的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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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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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剔骨之刑是什么刑法
膑刑是夏商五刑之一,又称刖刑,是断足或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其中膑辟:古代断足的酷刑;膑脚:砍去膝盖骨及以下的酷刑;膑罚:剔去膝盖骨的酷刑。二:古代的腐刑是什么刑法
什么是腐刑?古代刑罚“腐刑”简介古代的刑法也是令人讶异。什么稀奇古怪的刑罚也是令人难以理解,尽管在现代看来古代的那些刑罚大多数都显得很不人道,但是毕竟那是真实的存在过。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至今已有几千年,从最初的形态到现在都是巨大的进步,今天的小编来跟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古代的“腐刑”
1、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生殖器,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官崇拜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三:古代的凌迟处死是什么刑法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古代死刑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1905年法国士兵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清朝初年,凌迟之刑曾广泛推行,行刑的刀数、延续时间等均作了改变。需要注意的是,凌迟行刑并没有固定的手法,各朝各代以及不同时期方式不同,轻者仅“分裂四肢”,重者则“千刀万剐”。清朝初由于“圈地”“投充”“逃人”“剃发易服”等一系列野蛮的统治政策,激起了汉民的强烈反抗,此时加大凌迟的行刑残酷程度,目的便是要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凌迟还往往与其他刑并用,施行极为频繁,以至于文字狱严重的康乾时期,文人仅因一句诗词而被定“大逆”之罪,并处以凌迟,其子孙则发配为奴,甚至还未出世的子子孙孙也要世袭奴籍!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四:古代的人彘是什么刑法
看书了解历史无疑是枯燥的,而且,现代的人们看书的时间太少,大都是通过影视剧来了解历史。虽然,很多的影视剧都在演绎历史,但是,不见得就是全面真实的。历史上有很多残酷的刑罚是没办法用影视剧来演绎的,比如说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刑罚。
这种刑罚,叫做人彘。彘在古代是“大猪”的意思,所以,这个的刑罚是一种把“人”变成“猪”的酷刑。这里,有人可能就会感觉到很奇怪了,猪不是都很幸福的吗?有吃有住的,那么,人彘怎么会是一种惩罚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种惩罚力度,看看这种刑罚到底有多变态。
所谓的人彘就是把一个人的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也有用烟熏聋的。然后,用暗药灌进喉咙,这还不算,还要割去舌头,破坏受刑人的声带,使其不能言语,以免对痛恶之人进行辱骂等。大家可能认为这样就完了,其实还远远不够,然后,将其扔到厕所里。
历史上记载,更有甚者还要割去鼻子,剃光头发,剃尽眉发,这里的眉发不光指的是眉毛,还包括也能睫毛。然后,在涂抹一种药物,这种药物能够破坏其毛囊,使之毛囊脱落后永世不再生长,也永不再长毛发。一般情况下是让行刑者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
历史上,这种刑罚是专门用来对付女性的,并且,发明者和受害者也都是女性,最初是汉朝吕后发明的,第一个受害者就是刘邦的戚夫人了。
据说,历史上总共有三位受害者被这种刑罚残忍地杀害,第一位就是前文中说的戚夫人。
当时汉朝初定,刘邦立吕后为皇后。在刘邦打天下时,吕后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是与刘邦共定天下。刘邦当初对她也是宠爱有加,不过后来天下大定吕后也老了,面容不再像从前那样美丽了,这时候却无端出现了一个戚夫人。
据说,戚夫人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她精于舞蹈,又是一位女围棋手,十分得刘邦的欢心。所以,刘邦就日日与戚夫人寻欢作乐。并且,戚夫人还经常在刘邦耳边吹枕边风,想让刘邦立自己的三儿子刘如意为太子,吕后见此,十分的生气。自此,吕后怀恨在心,时刻都想着要除去戚夫人,静静的等待时机的到来。
不久,刘邦去世了,吕后静等待的时机终于到来,此时,已经没有人可以帮着戚夫人了。之后,吕后先是囚禁了戚夫人于永巷,让她每日舂米,但是,这个戚夫人也不省心,每天在自己寂寞的时候就唱唱小曲已解自己的苦闷。
她唱什么歌不好偏偏要唱怨歌:
“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
吕雉知道后,就以此为把柄,先是毒死了刘如意,然后,派人去把戚夫人的头发全部都剃去,挖掉眼睛,砍掉手脚,割去舌头,做成人彘丢在厕所里。
后来,到了唐朝,也有两个人遭受到这种刑罚。那么,这两个女人是谁呢?
这两个女人就是萧淑妃和王皇后,相信这两个女人很多人都知道,当初武则天能够重回皇宫就跟她们有关。萧淑妃是唐高宗李治的妃嫔,南朝士族兰陵萧氏望族,齐梁皇室后裔,生许王素节、义阳公主、高安公主。并且,在高宗李治为太子时,萧氏为良娣,唐高宗登基之后,晋为淑妃,宠冠后宫。
王皇后出身于太原王氏,是原魏尚书左仆射王思政的曾孙女,父亲是罗山令王仁祐,母亲魏国夫人柳氏,叔祖母是唐高祖李渊同母妹同安公主。后来萧淑妃、王皇后在和武则天的斗争中失败了,两人一起被武则天贬为了“庶人”,关在同一间密闭的房间里面。
并且,就在七天后,唐高宗立了武则天为皇后。
根据《资治通鉴》的记载,武则天将她们囚禁了以后,先是把这两个女人各打了一百大板,打得皮开肉绽。并且,这个密室里面也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很小的小口以便于给她们送进食物,门外有武则天专门安排的人看守。这还不算,知道此事的唐高宗悄悄去看过她们,来到密室面前,看到昔日的皇后和宠妃被关在了一个这样的地方,顿时就说:
“皇后、淑妃,无恙乎?今安在?”。
王皇后、萧淑妃听见是皇上的声音,而且就在门外,两人喜出望外,泣不成声地说:
“陛下幸念畴日,使妾死更生,复见日月,乞署此为回心院。”
本是两个之前一直跟自己同床共枕的女人,现今都成了这幅模样,此时的唐高宗李治自然伤心不已,说道:
“朕即有处置!”
唐高宗心生怜悯,他本想着回去就叫人来把她们放出来。不过,这些事情又怎样能够逃得过武则天的眼睛。随即,武则天下令将这两个女人做成人彘,浸泡在酒缸里,并且狠狠地说:“令二妪骨醉!”最后,萧淑妃和王皇后就被武则天折磨而死。
甚至,为表示自己对二人的憎恶,武则天下令改王氏为蟒氏,萧氏为枭氏,这才彻底平息了她心里的怒气。
参考资料:
『《刑罚-人彘》、《史记》、《资治通鉴》』
五:古代穿袍子是什么刑法
中国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 迟、车裂等多种名目。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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