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卖淫方式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其一,它是虚拟的存在,因而更具有隐蔽性。其二,它具有节约性,在网络上发布卖淫信息,不需要支付场地费,因而它更能节约成本,在同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传统的卖淫行为,通常需要有人来招揽生意,而网络卖淫,则不需要中介,更是省去了中介费,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由于具备以上优点,网络卖淫较一般卖淫行为具有更多的优势,其风行便不言而喻。
网络卖淫的神秘性是它能吸引某些人的一大看点。这种神秘感来源于两方面:其一,对网络女孩的“好奇心”是吸引男性网民的巨大磁铁,尽管网络卖淫女的语言极富挑逗性,但在网民的潜意识里,更愿意将她们看作“一 夜情”或交朋结友的对象,因而容易掉入自己制造的陷阱,难以自拔。其二,网络语言的色情性具有强烈的挑逗作用,让男人充分感受到做男人的尊严。
对于大多数男性来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根本收获不到女性的“骚扰”,社会充斥着男追女的“陈年往事”,而现在有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女性(虽然大多并未谋面,但男性情愿将她想像得十分美丽)来引诱你,血气方刚的男人又有几个不动心呢?
网络卖淫的特点还在于它的直接。嫖方只要一上网就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人,通过聊天与视频,他可以和卖方直接谈价钱,也可以“领略”到卖方的色相。不需要跑到大街上或夜总会里去“冒险”。
耐人寻味的是,网络寻欢的嫖客大多是知识分子,大部分拥有大学本科文凭,甚至也有博士、硕士的“加盟”。据媒体报道,南方某省,有一次,警察在一间出租屋抓获一名网络卖淫女,谁知在不短的时间内竟有40余名嫖客主动上门,而且全部都是大学以上学历。其中7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这些人在单位都是中坚力量和科技能手,共同的爱好是上网。这一现象不是一句“道德堕落”就可以掩盖的,它其实折射出深层的社会心理:一,中国的知识分子向来被要求做社会的良心,道德的楷模,他们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收敛情欲,但压抑太久的结果只有两个:死亡或爆发。而网上寻欢便是他们情欲爆发的一条最好渠道。二,它体现了社会道德的虚伪性。知识分子群体,往往具有胆小怕事的特点,长期的道德教育令他们有强烈的羞耻心,因而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敢轻易跨越雷池一步,但网上寻欢便不同了,原因在于它具有较强的安全性,这充分保护了嫖客的面子与身份。
正如 鲁迅先生所说,中国人向来是戴着面具过活。这一点在知识分子那里表现得尤为充分。一方面,他们想做道德的楷模,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而在生活中表现得清心寡欲,大公无私;但另一方面,他们内心的情欲依然会像春天的小草般蓬勃,但在舆论道德这块大石的压迫下,他们的情欲变得扭曲,畸形生长,因而显得虚伪。但我们无法责怪他们,在传统这张无形的网里,他们无法选择自我,实现自我。尽管有挣扎,但换来的是一张更大更牢固的无形之网。
据了解,网络卖淫的方式很多,有网上招嫖型,有上门服务型,更有网络宾馆型。网上招嫖型是网络卖淫的主要方式。由于网上卖淫信息具有公开性,任何人都可以浏览,这便为性交易设置了风险障碍。出于安全的考虑,卖淫女会打一枪换个地方,经常改变居住地点,或者像绑票的绑匪,在收赎金时不断地变换交货地点,与嫖客兜圈子,只有当她觉得嫖客不是便衣警察时,她才会谨慎地主动接头。由于是手机联系,一旦她们发现来客不可靠,便会马上打电话推迟服务。由于卖淫女在安全性上做足了功课,因而收集她们卖淫的证据相当困难,以至警方都无可奈何。而上门服务型,主要指卖淫女与嫖客商量好交易的地点,由卖淫女上门提供服务。这种方式并不多见,原因在于风险较大,因为说不定会被伪装成嫖客的流氓无赖趁火打劫,来个劫财劫色,岂不大大倒霉?!
网络宾馆却是近年兴起的一种网络卖淫方式,它其实是宾馆与卖淫女抢夺“生源”的新式武器。相对于网络卖淫女的散兵游勇,网络宾馆便是集团军作战。据报道,网络宾馆已出现在多家大城市的街头。任何人只要掏钱,就可以入住网络宾馆。入住后,能尽情享受网络带来的感官刺激——宾馆里密会网友、登录色情网站甚至“性服务”等全套服务。比起网络卖淫女来说,网络宾馆的服务更全面,能满足不同口味的“房客”的需要。而为安全起见,只有那些宾馆的常客才享受到宾馆提供的“特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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