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惩罚出轨女人的?如何惩罚精神出轨女人

2023-03-03 13:59:32 381 0
奇闻观察室
在古代,女子出轨的代价会有多大?

\t出轨一直是一个比较禁忌的话题,它背离了我们的道德原则。在古代,婚姻中对女人的忠贞要求更是要高上许多,女人如果出轨,势必会受到严惩。

\t古代女子如果出轨,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古代有专门针对婚后出轨的国法,惩罚方式多以杖罚为主,但这个刑法多实施在女子身上,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男人嫖娼、纳妾都不会触及到法律,在道德上更是一种被默许的行为。反观女子,她们结婚后必须对丈夫衷心,结婚前必须坚守贞操,在丈夫死后还要守寡,如果有任何一点违背的地方,被人说三道四不说,甚至还会受惩罚。

古代怎么惩罚出轨女人的?如何惩罚精神出轨女人

\t除了国法之外,女子如果出轨,还会受到家规的约束。古代家庭观念很重,一个家庭基本上是几世同堂,若是富贵些的人家,还有宗族的牵绊。女子如果出轨被家族知道,那势必会受到惩罚。像我们知道的“浸猪笼”,人们会将犯了出轨通奸罪的女子放在猪笼之内,在开口的地方捆绑起来,形成封闭的状态,然后把猪笼放到河里。如果是犯罪较轻,不至于将人淹死,如果家族认为罪情严重,那会直接将人沉入江湖之中,一直到确定淹死为止。

\t除了浸猪笼之外,还有一些死刑是用来实行惩罚的,女子时时要谨记着这些家规,活得战战兢兢。虽说是私刑,但这些惩罚方式是被官方默许的。一直到民国时期,出轨仍然有罪,只是到了现在,人们思想越来越开放,女子如若出轨,如果情况不严重,最多是受到道德的谴责和名声的负累,其自身并不会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惩罚。

一、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是怎样惩罚她们的?

优质答案1:

不论古今,通奸都是一种见不得人的行为。

相对于古代,如今的法律对通奸并不严苛;而古代社会,由于法律不健全,古人往往会将各种情绪倾泻在通奸者身上,更有甚者,使出很多私刑来惩罚他们。

比如游街示众、骑木驴、浸猪笼、鞭笞等等。

这些私刑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受刑者必须公开受辱。

就拿浸猪笼来说,受刑者在受刑之前,施刑的人会广而告之在当地宣传;行刑当日,受刑者会被剥去衣服,然后装入一个笼子里,再将其抬到一个固定的河边,待围观者聚集的差不多时,公开其罪名,最后将其扔在河里,淹死。

浸猪笼的受刑者,往往是女性。

至于为什么会是女性,而不是通奸双方都受刑?如果男方家里有权有势,则很容易就逃过此劫;如果男方家穷困潦倒,估计会被围观的人们给打死;如果男方家庭状况一般,也会想尽办法将罪名降低。

古人对女性从道德上“三从四德”约束,更有“嫁出去的姑娘如泼出去的水”这样的说法。犯了事儿之后,如果夫家不管,那就没人管了。

不过,通奸这种罪名,夫家就算心再大,也不会出面吧?

当然了,古代那么长,不同历史时期,对于通奸罪也有不同的规定。先秦时期,会将通奸双方处死;两汉,则直接没收作案工具(阉刑);隋唐以后,统治者对于通奸者虽不会处以极刑,也是难逃活罪。

比如说,宋朝法律这样规定:

“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

翻译过来就是:通奸的双方要被关押一年半;如果女方是有夫之妇,则要关押两年。

古代通奸者,最有名的当属《水浒传》中的西门庆和潘金莲二人,以至于这两个名字现在都成了奸夫淫妇的代名词。

作为通奸者里的女方,潘金莲受到了怎样的惩罚呢?

话说,潘金莲通奸西门庆被武大郎发现后,两人串通王婆将武大郎杀死。武大郎的兄弟武松自然不会甘休,开始调查武大郎的死因。查到最后,武松发现,原来凶手是嫂嫂潘金莲。

于是,武松便将潘金莲押到武大郎的灵前,将她杀死。潘金莲的死,《水浒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那妇人…被武松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

根据书中的描述,潘金莲被武松活活挖出了心肝五脏死去。

相对于浸猪笼、骑木驴等私刑,潘金莲并没有被拉出去游街示众,而是被武松直接来了个“痛快”的死法。

如果武松没有杀潘金莲,她会有怎样的结局呢?

彼时,潘金莲在阳谷县,已经坐实了“淫妇”之名,整个阳谷县城,无人不知她和西门庆干的勾当。

西门庆是阳谷县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与潘金莲、王婆三人合谋杀死武大郎,阳谷县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武松拿出证据替哥哥伸冤时,阳谷县令还是打马虎眼儿,明显就不想插手此事。

这样的潘金莲,即便武松没有对她施以私刑,若是西门庆玩腻了将她舍弃,她的人生依旧逃不过一个“生不如死”。

因为,潘金莲在遇到西门庆之前,即,她还是个良家女子时,当时的阳谷县就有这样的流言蜚语:

“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大概,恰是因为潘金莲的名声已经坏到了极点,武松才不屑于将其公开处刑吧。

图为古代惩罚通奸女性的刑具:断指夹

现如今,人们对通奸这种见不得人的行为,似乎只看作是一种饭后聊资了。比如说,前几年影视明星王某某的妻子马某,出轨了王某某的助理宋某,结果如何呢?

马某不过是背负了“马金莲”的骂名,王某某对其无可奈何。

优质答案2:

我是水煮汗青,我来回答。

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其实这个问题不够严谨,因为古代是没有“通奸罪”这种罪名的,那时候的通奸行为被称为“和奸”。

从《尚书》开始就有关于和奸罪的记载,犯此罪者所受到的惩罚是“宫刑”,即男人阉割,女人幽闭。

在后来的朝代中,和奸罪的处罚被不断完善和细化,普遍的处罚是死刑和杖刑。唐宋时期对和奸罪的处罚比较缓和,只是流放,除了唐宋两个朝代,其他朝代对和奸罪都是允许使用私刑的。

关于古代通奸罪的私刑

由于通奸罪允许使用私刑,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奇葩的刑罚,比如浸猪笼,还有流传很广的骑木驴。

但我认为骑木驴这种刑法其实并不是用于惩罚出轨女子,而是一种普遍型的刑罚。根据正史资料的记载,骑木驴是押送犯人时的一种工具,比如宋朝的《三朝北盟会编》就记载了这么一段:

建炎元年11月,密州的知府赵野因为弃城逃跑,被抓获后被罚骑木驴。“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众已撮野跨木驴”。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到,骑木驴是将犯人的手足钉在木驴上,这是一种酷刑。《水浒传》也记载了这种刑具的使用:

撮合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王婆被抓获后判了剐刑,在押往刑场的路上“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就是这样被送到刑场的。

这段记载与《三朝北盟会编》一样,都是将犯人的手足钉在木驴上,并不像流传的那般,用木驴来折磨妇女。

浸猪笼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私刑,南方比较普遍,如今的一些考古发现也可以证实这一现象的存在。比如位于广东梅州的绿窟潭,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考古专家就对这个深水潭进行过探索,发现潭底有十几个头骨遗骸,有些尸骸还被铁链包裹着。在绿窟潭附近的村民就有传说,这里是古代“浸猪笼”的地方。

结束语

通奸罪在古代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处罚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刑法》并没有将通奸罪纳入范围,而是将其列为道理范畴。

二、古代女人出轨会被怎样?那皇帝勾引良家妇女会不会被判刑?

优质答案1:

古代女性出轨后惩罚:

一、贞洁带: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 专门针对女人的刑具,将被怀疑与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十指连心,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

二、骑木驴(一种木头做的驴型的东东,在驴背上有一个突出的木棍,行刑时把出轨女人按到木棍上,木驴在施行者的操纵下木驴上的木棍会把女人连同阴道子宫和内脏都倒烂。

三、浸猪笼作为古时的一种私刑,就是把“犯人”装入运载猪只的竹笼中,在开口处捆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河流或池塘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通常是处刑不守妇道的妇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你的一切是皇帝的,包括你的女人。

所以...自己想象,做皇帝有多爽

三、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将如何处罚?

优质答案1:

男女之间交往的礼节,一直都是中国人社交关系中的核心话题。作为男女关系中最为人所不齿的“通奸”,在今天看来,只是违反了道德,并不算犯罪,最多告知家属、行政拘留、处以罚款,但在古代的刑法典律规定中可远远比现在要严重的多。

秦朝法律对通奸罪直接处决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最为严苛的封建王朝,秦朝的强大本身就是依靠法家思想的推动下,商鞅、李斯等等一拨又一拨的法家代表人物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修善,使得秦国乃至后来的秦朝变成一个彻底的轻罪重罚的王朝。

《史记·始皇本纪》记载“禁止淫佚”,否则就是处以杀头的极刑。

汉至魏晋通奸将处以宫刑

《尚书》中记载,男女之间如果有通奸的事情发生,双方将会被处以宫刑。提起宫刑,很多人会认为是男人专属的刑罚,其实不是。宫刑也分男女,男的则是“去势”像司马迁这一类,女的是“幽闭”(自己想象)。无论男女只要受过宫刑,基本上与男女之事再也无缘。

这是先秦《尚书》的记载,很多历史学家提出疑问觉得《尚书》中的内容可能是魏晋时期的人假托先秦的作品,因为南北朝时期才会对通奸罪进行如此恶劣的处决。魏晋南北朝很多的制度法典都是从汉朝延续下来的,对通奸罪处以宫刑是从汉朝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的刑罚。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的是,汉孝文帝对于封建法律的变革,虽然很大程度上减轻用刑的分量,去掉一些残酷的极刑,但是对通奸罪仍然处以宫刑,这一点是汉文帝法律改革没有变动的地方。

隋唐宋处以收监

隋唐时期,由于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逐渐开放文明,对于通奸的人,双方如果都有家室则判处各两年的收监,如果一方是未婚则判处一年半。这种对通奸罪的改革,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至少使得人们免受砍头和宫刑的残忍痛苦。其中彰显出,隋唐宋对通奸罪的收监制度注重是对有家室的一方用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稳定,毕竟家庭是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基础。

特别是宋朝独创的“奸从夫捕”政策,这种对待通奸罪的规定是一种人性化的创新,也就是说如果妻子在外有染,作为丈夫不想追究此事的话,官府也不会强制去执行。这是宋朝“民不告,官不理”立法精神的延展。

元明清以训诫和杖刑为主

等到元朝入主中原以后,又恢复对通奸罪的皮肉刑罚,使用杖刑来以示惩戒。男女双方,要各自挨八十大板,然而女性挨板子要比男的重很多,也就是“去衣受杖”即扒光衣服,让众人围观打板子。在三纲五常、五伦礼节非常严明的时代,很多人因为事迹败露,又当众被扒光衣服羞辱,在受杖以后,索性无颜苟活。

《清律小注》中记载,刁奸者,不论有夫无夫,俱杖一百。既有夫有弃而外淫,故加一等。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对于通奸罪的处罚,呈现出依次递减的态势,这种发展趋势实际上是社会不断进步,思想不断开放文明的发展结果。毕竟,人情法理都要兼具,身体损坏难以修复,要给犯人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优质答案2:

古代的女人犯了通奸罪,放到了现在来说,就是女性出轨。虽然现在来说出轨并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在古代如果女人犯了通奸罪那可是大罪过,历朝历代处罚的措施各不相同。

先秦时期

据现有的资料可查,先秦时期正史中并没有关于通奸罪的记录。没有记录并不是说,就不对出轨的女人做出惩罚,而只是官府不处罚,惩罚她们的是私行。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发现女人出轨,可以不用报官,而是任由夫家处置,都不犯法。

可见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在先秦时期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这种惩罚力度是很大的。

秦汉时期

到了秦朝,仍然没有国家法律制裁犯了通奸罪的女人,但是国家公开宣布,支持对犯了此罪的女人动用私行,对这部分女人的处罚方式依然没有什么改变。

到了西汉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善。汉文帝时期,为了鼓励百姓生产,安定百姓,于是从国家层面上制订法律,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女人,不能动用私刑,而是由官府采取宫刑。这样一来,虽然女人要遭受极大的痛苦,但是命却可以留下来了。这也是一种进步。

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一时期,由于中原王朝受到沉重打击,前朝制订的规章制度,几乎被全部打破,所以私行又重新开放,女人的地位再次下降。

唐宋时期

这一时期,政治比较清,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也促使国家从法律层面提高女人的地位。

这一时期,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女人来说,私刑是完全禁止的,国家对于犯了此罪的女人的处罚是流放。未婚女子流放一年,结了婚的女人流放两年,这是古代历史上对女子处罚最轻的时期。

元代之后

到了元代,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开始加入杖刑,在对女人实施杖刑的时候,要求将女人的衣服扒下,并且允许所有人围观。

被杖刑的女人,虽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心理上却遭受了极大的创伤,几乎受了此刑的女人,都会选择自尽。

总结

至于有人说的,古代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女人,还会实行浸猪笼、骑木马、骑木驴等等种类繁多的刑具,因为都是属于私行,在正史中并没有记载,所以也只能偶尔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真实性并不可靠。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国时期,国家对于犯了通奸罪的女人还会判处最高两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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