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事件疑似发生在成都成华区一家名为“姆朗之家”的托育机构。据家长举报,5月19日,孩子放学回来就反映下体疼,上厕所也疼,一开始家长并未重视。
晚上洗澡,孩子还在叫疼,家长才观察发现孩子下面有指甲划痕,有撕裂伤。家长询问,孩子告诉说是一名男老师所为。

家长随即带孩子去医院,医院建议先报警,于是家长先行报警。晚上11点,警方带孩子指认现场,并在幼儿园老师的陪同下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孩子下身有划痕,有撕裂伤。
一开始还不敢指认,之后告诉她换个学校才敢指认男老师。并且告知事发时有一名女老师发现,与男老师发生争吵。
而当警方调查时,该女老师却说没有此事。而警方以孩子小,所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为由,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男老师存在性侵。
之后便组织几方协商,第一次确定园方赔偿15万,之后再协商,园方以没有证据,拒绝赔偿。
目前,当地卫生健康委回应,该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公安部门已对未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有关性侵问题,警方正在调查。
@法律有道
目前警方尚未就是否存在性侵问题作出通报,但既然涉及到幼儿、性侵这些敏感的问题,警方必须全面进行调查。其中最需要搞清楚的就是:
1、孩子是否遭遇“侵害”?
这个问题既是家长所重点举报的,也是最牵扯广大网友关注的,更是事关幼儿性侵犯罪的重大问题。而要调查清楚这个问题,相信并不是难事,因为对于一个4岁幼儿来说,她不同于成年女性,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是否遭遇侵害,医生一查便知。
根据幼儿家属所述,孩子的下身是有明显伤痕和撕裂伤的,并且已经在警方和园方的陪同下,进行了医疗检查,确认了幼儿下身存在撕裂伤。如果这些检查内容属实,首先可以肯定幼儿遭受过侵害。
2、孩子如果遭受“侵害”,是何种侵害造成的?
在确认孩子已经遭受侵害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就说明存在“性侵”,孩子下身的撕裂伤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将决定着案件最终的定性:
(1)如果是男性“性侵”造成,这毫无疑问将构成强奸罪,并且是奸淫幼女的严重情形。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等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一旦查证属实,幼儿下身伤害为性侵所致,因为被侵害对象为年仅四岁的幼女,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对犯罪行为人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2)如果是其他人出于不正当的性心理,以非性侵方式造成,则涉嫌猥亵罪。这种方式因为不构成“强奸”,但是其行为属于追求不正当的性刺激,对幼儿实施的一种猥亵行为。
依据《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在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从重处罚。
(3)如果是园内其他儿童造成的伤害或者幼儿自己玩耍造成,则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这种情况下,其他幼儿的监护人或者教育机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至一千二百零一条对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划分,做了具体规定。
3、如果孩子的伤害确认系他人“性侵”造成,那么凶手是谁?
在确认孩子遭受“性侵”的情况下,查明凶手是关键。这需要多方面的证据查证家长所反映的男老师具有作案行为。
本案受害人虽然只有4岁,但是其所做的与其智力相当的正常表述和指认,也应当作为证据使用,并不因为其未成年或者幼小,其作为\"被害人\"的陈述就绝对没有证据效力。
4、家长所说的女老师否认自己看到男老师对幼儿实施性侵的问题。如果查证证明该女老师在警察调查时故意作伪证,其行为则可能涉嫌包庇罪或者伪证罪。
5、如果并没有发生性侵,而是幼儿家长虚构孩子遭受性侵的事实,其行为试图使得他人遭受刑事追责,那么其行为则涉嫌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事关孩子权益,同时也事关被指控人声誉。到底有没有发生性侵幼儿,这是关键性的问题。有则必须严肃追责、严肃惩处;无则应该还以公道,公开透明。这一切都赖于警方的调查,期待警方给出最详实的调查通报。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法律有道
一起析案说法。
一:受孕过后会有什么反应吗
受孕后几天有反应?在怀孕2-3个月期间,会出现一系列早期妊娠反应,如头晕、疲劳、食欲不振和轻度恶心和呕吐。(1)妊娠早期反应一般对生命和工作影响不大,不需要特殊治疗。大多数人自然会在怀孕第12周左右消失(但也有少数孕妇伴有整个怀孕期间的晨吐症状)。
(2)少数孕妇对早孕有严重反应,经常恶心呕吐,不能进食。除了呕吐之外,她们甚至可能有血性物质或胆汁,影响他们的健康,甚至威胁孕妇的生命,这被称为hyperemesis。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去医院接受治疗,因此,每个女性孕妇的临床表现都有很大不同。
(3)孕吐的主要原因是孕期,胎盘会分泌一种激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该物质能抑制胃酸分泌,减少胃酸,降低消化酶活性。这种激素的水平在妊娠8-10周达到峰值,此后逐渐下降。因此,前3个月孕吐最强,未来会逐渐好转。
二:受孕下面会有什么症状呢
怀孕早期比较常见,明显的症状就是出现停经,如果同房的时候没有采取一些避孕措施的话,在同房之后半个月左右没有月经如期到来,并且有超过一周左右也没有月经的话,就可能是已经怀孕了。
另外恶心呕吐是最常见的怀孕征兆。如果像大多数女性那样,孕吐大概在受孕1个月之后才会出现。少数幸运的女性在整个孕期都不会孕吐。
还有长妊娠纹?,不过这个生完之后一段时间会自动消失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会长肉肉哟????
祝你生个健健康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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