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川岛芳子是个著名的汉奸,彻头彻尾的民族败类、卖国贼。
但她却死活不承认,还一直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日本人,为自己国家服务,这是怎么一回事?
川岛芳子出生于1906年,原名爱新觉罗·显玗,是晚清王府的一个格格。
清朝在辛亥革命中被推翻,她的父亲肃亲王一直咽不下这口气,想要光复王室。
但他手中已无权势,于是选择投靠日本人!把年仅6岁的女儿,送给日本间谍川岛浪速作养女。
她从此改名叫川岛芳子。
到达日本后,川岛芳子开始接受军国主义教育。
养父送她进间谍学校,想把她培养成与自己一样的高级特务。
年幼的川岛芳子在这样的思想教育下,完完全全被日本化!
年复一年,川岛浪速看着川岛芳子长大,亭亭玉立,越发迷人。他竟然产生了不轨之心!
川岛芳子17岁时,尽管极力反抗,还是被养父玷污了!
川岛芳子绝望中,向哥哥控诉养父的兽行。
但哥哥却忌惮强权,“现在不能和川岛浪速公开决裂,我们大清需要他!妹妹,你就忍一忍吧。“
川岛芳子此时明白了,自己在清王室没有家,在日本也没有。
从此,她性情大变,剪掉了自己的长发,穿上了男装,和女性身份彻底“诀别”!
@清酒阁主
1927年,川岛芳子带着复辟大清的任务,回到了中国,更名为金碧辉,开始从事间谍活动。
川岛芳子为日本窃取了很多重要的情报,依靠美色勾引了张作霖,最终导致他乘坐的火车被炸!
一声巨响,尸横遍野,简直惨不忍睹!
甚至,著名的“一二八事变”、“九一八事变”以及伪满洲国的成立,都是出自川岛芳子的策划!
当时的日军是这样称赞她的:“川岛芳子小姐一人就可抵一个精锐装甲师团!“
完全可以说,川岛芳子对待自己的祖国同胞,真是心狠手辣,凶残至极,堪称女魔头!
她犯下的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好在老天有眼,恶有恶报!
1945年,咱们的抗战胜利了!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川岛芳子作为大汉奸,正式被抓获!
法院对她进行公开审判,围观者一度达到了5000多人。
但是,川岛芳子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日本人,应当遣返回日本,不接受中国的制裁。
她在监狱里给养父川岛浪速写信:“无论如何,请想尽一切办法证明我是日本人!如果实在不行,证明我只是肃亲王的义女也行!”
为了活命,她真是连亲爹都不认了。
但是她千算万算,却没料到——养父从未帮她办理入日本籍的手续。
既然日本已经投降了,养父也放弃了她这颗棋子,回了一封信:
“我收养你的所有户籍资料,都在关东大地震引发的火灾中烧毁了!我好不容易拿到的,是乡村组织出具你何时来我家的目击证明。”
很显然,这张证明,根本改变不了川岛芳子的汉奸罪名!
川岛芳子失望至极!等待她的只能是死刑。
枪决之前,川岛芳子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死后,希望把我的尸体送回日本,不要葬在人多的地方,和猴子葬在一起吧!”
行刑的法官都看不下去了,气得差点就骂人,果断拒绝了。
川岛芳子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有人说是她厌恶人类,觉得猴子是一种正直的动物。其实,在她生前就曾把猴子作为宠物,非常疼爱。
1948年3月25日凌晨,川岛芳子被枪毙,终年41岁!
子弹从她的前额穿出,头发和血污布满了面部。
死亡照片模糊不清,以至于民间传言她并没有死,而是在监狱里收买了一名女犯人替她去死。
当然,真相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清酒阁主
历史上,很多人会把川岛芳子和李香兰这两个伪满洲国的女人相提并论。
大家都很熟悉的李香兰,也曾经被指控“汉奸罪”。
但是,同样的罪名,为什么川岛芳子死刑,而李香兰却无罪释放了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她们俩一个是真日本人,一个是假日本人。
李香兰虽然是个中国名字,但她却是一个出生在中国的日本人,纯正日本血统。
而川岛芳子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满清皇室后裔。
所以,汉奸罪只能审判真正的中国人。
其次,二人从事的职业也不同。
李香兰一直走明星路线,演了一些替日本人宣传战争的电影,扮演崇拜日本人的中国少女,只能说是荼毒了民众的思想。
可是,川岛芳子是一名专业间谍,进行军事行动,深度参与战争,杀人如麻,罪不可恕!
虽然川岛芳子的少年时代受过欺辱,是个悲剧,但是,她最终走上这条害人的道路,却是自甘堕落,不值得同情!
唯有当她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才能告祭战争中我们千千万万同胞死去的亡魂!
朋友们,你们说对吗?
你如何评价川岛芳子?
一、古代有哪些对女性的刑法呢?你怎么看?
优质答案1:
古时候各种刑罚层出不穷,如果去了解一下古代的刑罚,就只能感慨古人的智慧,感慨他们能发明那么多的刑罚,并且个个都是残忍无比,古时候还有许多针对女性的刑罚,自从宋朝之后,女性的地位一落千丈,针对女性的刑罚就更加多了,对于女性来说,很多刑罚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
比如说有一项刑罚是裸刑,裸刑顾名思义就是不穿衣服,这条刑罚不会伤害到女性的身体,但是对女子的精神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古时候女子的贞洁是最为重要的,裸刑施行的过程中是要去游街的,结束之后,这个女子也就没脸活下去了,最起码在本地是无法继续生活了,至于那些骑木驴的刑罚暂且不说,这些刑罚大家都知道,接下来讲几个大家很少听到的。
有一种刑罚是将女子关在一个木箱中,并且将女子的四肢全部固定,重点是这个木箱子仅仅只有三十公分,这也就代表女子在木箱之中是非常憋屈的,时间稍微久点血液便会流通不畅,女子会非常难受,直至死亡,这种死亡的方式非常痛苦,最终会受尽折磨而死。
杖刑,简单的说就是拿棍子打屁股,大家可能好奇了,杖刑不是很正常的吗?为什么要说是针对女性的呢?女子受杖刑的时候是要脱光衣服的,并且官府会提前通知,一般对女子使用这种刑罚的时候会有无数人前来围观,在古代很多女子受完杖刑便会直接自杀。
还有一种刑罚名为幽闭,简单的说就是拿木棍不停的敲打女子腹部,直至有一物掉下,该女子彻底失去生育能力为止。在古时候女子干什么都不敢犯法,因为女子犯法要比男人惨的多,只要女子进了大牢,那里面的狱卒不会把她当人看的,想做什么都行,即便是女子能够顺利出狱,那以后也没脸活下去了。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喜欢历史的读者们不妨历史杂货铺,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请多包涵。
优质答案2:
酷刑这一块老妖了解一些,看到下面介绍了很多种,老妖也讲几个针对女性的刑罚
1、普通一点的刑罚——营妓看电视的时候犯下大罪的人,经常出现一种判罚,男的被处死或者流放,女的罚为官妓/营妓。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划分,可以细致的分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
前三种是国营事业,如果说宫妓待遇比较好,官妓还带点风流色彩,营妓就是最底层被用来发泄欲望。
营妓之设,说者谓盖以慰籍军士者,简单的说就是给部队士兵发泄的。
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一旦成为此类,连带后人都无出头之日。
2、乳F开膛手专门为女性设计的刑具。该爪子常常会烧热之后使用,直接抓进裸胸的肉里,用力一扯就会撕下大块的肉
3、贞洁带这个的发明本身就是一种刑罚
4、刳剃专门对孕妇的刑罚,非常残忍,让行刑者活剖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
场面太残忍,自己形象吧。
二、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将如何处罚?
优质答案1:
自古以来,“私通”都是一种为人深恶痛绝、万恶不赦的罪行,不仅官府会对此进行惩处,就连民间也多有私刑。而由于古代男女地位相差甚大,因而在通奸罪中,男人与女人的法律地位也有高下之分,通常女子下场较惨。至于古代的“妇刑”,那更是变态和残忍至极。
关于“私通”,古代的法律规定
古代关于“私通”之罪的刑罚出现及早,早在秦朝时期便已经有了相关法律。不过,除了少数朝代之外,大部分朝代对于“私通”之罪,是认可民间使用私刑的。
斩刑
1、秦朝:《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便有“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的记载,也就是说一旦发现“私通”之事,甚至可以不用告官,任用私法将其处死也不用承担罪责。
2、汉朝:汉承秦制,关于“私通”之罪,汉朝也是“犯奸必杀”。汉文帝时,基于“安民”“惠民”的原则,对法家“重刑轻罪”的主张开始进行改革,因而从汉文帝开始,除了斩刑之外,又增添了“宫刑”,至少是可以保命了。
宋江杀死阎婆惜便属于私刑
3、唐宋:《唐律疏议》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徒刑”,只是各自关押一年半,有夫之妇则关押两年。
4、元朝:元朝时期开始又重新允许任用私刑,丈夫不仅可以捉奸,而且可以当场杀死“奸夫淫妇”。《元史·刑法志》中则有“诸和奸者杖八十七”的记载,而且女人在挨打之时,要“去衣受刑”以示羞辱。
杖刑
5、明清:《大明律·刑律》和《大清律例》均规定,“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并沿用了元朝对女人的“去衣受杖”规定。同时,对于私刑明朝同样认可。
“妇刑”在古代是极为残忍的一种刑罚
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朝廷对于“私通”这种罪行其实惩罚力度并不大,最严重者不过砍头而已。至于那些残忍至极的“妇刑”,并不仅仅适用于“私通”之罪,而是被用于刑讯逼供或更为严重的重罪,例如私通而谋害亲夫。
“妇刑”不仅手法极度残忍,而且对于女性来说,往往伴随着从生理到心理的全方位折磨,因而又被称为兽刑。
吊刑
1、悬吊。这往往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罚,其中又分为四种:一是吊乳头,即用细绳拴住两个乳头将女犯吊于空中,仅让其两脚尖着地。二是吊半边猪,即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捆在一起,然后选调起来,另一侧手脚上则悬挂重物。三是吊鸭子凫水,即用用字捆住双脚,头下脚上的悬吊起来,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四是倒挂金钟,即用绳子将其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针刑
2、针刑。也就是用针刺扎犯人,而根据不同部位,通常有三种:一是刺指甲缝,将女犯双手固定之后,用缝衣针从其手指甲下刺入,也有用竹签的。二是刺乳头,即用钢针、大号缝衣针等刺其乳头。三是刺阴蒂。
木驴游街
3、游街。这种刑罚最早在宋朝开始被使用,然而不同于一般的游街,不过这并不是一种正式的刑罚,而是在押送女犯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羞辱和禁锢。而根据囚车类型的不同,这种刑罚也被分为了多种:一是改装囚车,这类通常被运用于流行以下轻罪犯人,即在平板车上安装两块竖板,在中间留一空洞固定犯人,女犯通常被反剪双手后跪上去,颈项被固定于孔洞中,心狠者则会将女子衣服扒去。二是木驴游街。这是用来专门惩戒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犯,具体就不用叙述了,大家都应该知道。三是坐木驴,这类通常被用于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较之于木驴游街要轻一些,刑具也比较简单,只是用于将女犯固定,然后将私处公开。
4、站刑。这类是明清时期开始出现的,由于当时女子大多裹脚,用刑时便将女子的缠胶布和鞋等去掉,然后使其赤足站于砖块之上。对于裹脚的女子来说,这种刑罚虽然相对较轻,但痛苦程度却同样极为严重。
炮烙之刑
5、烙刑。这是一种早在殷商时期便开始出现的刑罚,就是将受刑之人扒光衣服,然后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而在审讯时,则通常是将其衣服扒掉,然后用烧红的木炭对其进行烙烫。
优质答案2:理科男答历史。
通奸罪,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尤其是对女性来说,因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她们犯了通奸罪,基本就等同于宣告了死刑。当然,比死刑更严重的是受到羞辱、痛苦之后死亡。
古代如何处罚犯了通奸罪的女人呢?在古代如果一个女性犯了通奸罪,是没有一个人会同情她的。她也将面临灭顶之灾。那么到底是怎样的灭顶之灾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古代对犯有通奸罪的女性有4种处罚方式。
第一种:骑木驴。
这是一种专门对女性使用的酷刑。木驴的背上有一个小木桩,会上下浮动,女性坐在上面,会让其痛不欲生。
明末时期还有一种骑木驴,《二十四史演义》中这样描述,先将女性吊起来,然后在下方放一个木柱,再把女性放下来,让木柱从阴道直至口鼻穿出。极为残忍。
第二种:烙片。
烙片是对女性的一种羞辱,在烙片上方会有精美图案,而这个图案所代表的意思则是说这个女人有过通奸罪的案例。
先将烙片烧到通红,滚烫,然后烙印在女人的身体上,肉会被直接烧熟,并留下烙印。
这种刑罚也是专门对付红杏出墙的女人的,被烙印上图案的人,一生抬不起头。
第三种:浸猪笼。
这个是我们最熟悉的。就是将女人放在笼子中,然后浸入水里,轻者,露头,重者,没顶,并淹浸至死。
第四种:牛筋刑鞭。
它是用牛筋制作成的鞭子。只要抽打一下,身上就会留下深深的印记。和它一起使用的则是盐水或酒水,在抽打之后,往身上一洒,便会让人痛苦不堪。
每个朝代都不同。在最开始时期,也就是秦汉魏晋这段时期,对于通奸罪处罚是最严重的。
就拿北魏来说,凡是通奸,无论男女,都要被处死。当然,行刑的人可以是犯通奸罪的人的家人,也就是说,可以被施以死刑。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记载: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寄豭”是指放在别人家里传种的公猪,也被寓意为乱搞的男人。
如果这个男人乱搞,并且被杀了,那么杀人者是无罪的。
到了唐宋时期,对于通奸罪的惩罚轻了一些,《唐律》中规定,通奸的男女需要被关押一年半,如果女人有丈夫的话,就是两年。
元代,通奸罪的惩罚又比之前更厉害了。国法规定,女性需要脱去衣服行以杖罚。同时,还要被施以私刑。
《清律》则写”当官价卖,身价入官“。
放眼历史,对通奸罪惩罚最合理的就是宋朝。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唐律》,同时也新设了”折杖法“,也就是把刑罚都变成了杖罚。通奸罪,则是脊背打15大板。
总结:古代对通奸罪的惩罚是根据女性地位来判断的,由此可见,女性地位在当时并不怎么高。
三、牵羊礼会让受刑女子崩溃自杀,这种刑罚有多耻辱?
优质答案1:
这个是一种羞辱人的方法,这个事情来源于宋代的宋徽宗时期,宋朝国力虚弱,在北方游牧民族金朝攻打的时候,当时的宋徽宗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投降就会让对方善待自己,但是金国人并没有这样想,之前的承诺全部无效,在押送宋徽宗以及一大群皇族人回朝的路上。
金国人不断打骂羞辱宋朝的皇族,不断打骂还不给饭吃,在路上饿死了一大群人,在快要到地方的时候,金人想到了一个羞辱宋朝皇族俘虏的方法,那就是让俘虏模仿家畜的样子,因为他们是俘虏,金人觉得跟家畜的地位差不多,所以他们想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最终让这些宋朝皇族俘虏,全部脱去上衣,下身披上羊皮,然后脖子上面拴着绳子,跪爬在地上由金人牵着绳子走,俘虏跪爬着跟着,完全把俘虏当做畜生一样对待,把俘虏看成羊,可以任由宰杀,这些大多数的都按照做了,宋徽宗带头照做的,其他皇族成员为了活命也跟着做。
而当时的宋朝皇后看到金人这样羞辱自己,自己无法接受这样的羞辱,于是自己选择的自杀,也不愿意这样被人羞辱的活下去,宋徽宗为了活下去完全按照做了,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牵羊之礼,其实就是一种羞辱人的方法,由金国对宋朝宋徽宗俘虏做的。
这种刑法有多耻辱,其实并不叫刑罚,而是叫做羞辱俘虏的方法,把一国的皇族当做畜生一样对待,让人扮演家畜来炫耀自己的胜利,正常来说只要有骨气和自尊心的人都接受不了这种做法,正所谓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一般人怎么可能接受这样的羞辱呢,但是宋徽宗却能接受,这不是什么忍辱负重,而是叫做苟且偷生。
这也并不奇怪,毕竟在金人攻打的时候,宋徽宗并没有做多少抵抗就自愿投降了,因为他认为抵抗到底自己会死,主动投降自己可以活,还天真的以为对方会尊重自己不会亏待和羞辱自己,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结果,同时也可以看出来他能承受这样的羞辱也是情理之中,毕竟主动投降的皇帝肯定怕死,为了活命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的。
优质答案2:
当年,宋徽宗及宋钦宗与一群妃嫔,享受过此等待遇。就是剥光男女的衣服,赤裸着全身,披着羊皮,在大庭广众之下,学着羊的样子,四脚爬行,并学着羊咩咩的叫着,由人牵着游行,观赏的人哈哈哈大笑。
此等侮辱,一般人都无法忍受,特别是受过孔孟礼教熏陶的中原人士,宁可自尽,不愿受此大辱。一般女人受此刑同时,还遭受性侮辱,被人骑在跨下,种种侮辱,难以言表,真是生不如死,大多女人自杀身亡。可宋徽宗及家人,竟然忍辱偷生,活了下来,还生了一堆娃,奇葩呀[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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