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缓刑应有什么条件?醉驾什么办法可以判个缓刑

2022-12-29 10:34:38 60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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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缓刑应有什么条件?答: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醉驾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醉驾缓刑应有什么条件?醉驾什么办法可以判个缓刑

简析危险驾驶罪法律适用的再思考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修正案加强了对民生的保护,对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其中就包含了醉酒驾车、和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念与认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行为。

1、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即可;2、追逐竞驶以具有抽象危险性的高速、超速驾驶为前提,缓慢驾驶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3、追逐竞驶要求以产生抽象的交通危险的方式驾驶,行为基本方式是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并线、突然并线,或者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4、追逐竞驶既可能是二人基于意思联络而实施,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5、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危险程度。如果发生了具体的公共危险,就能够得出情节恶劣的结论。

在没有其他车辆与行人的荒野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对于醉酒驾驶,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醉酒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一方面,抽象的危险犯实际上是类型化的危险犯,司法人员只需要进行类型化的判断即可。另一方面,没有抽象危险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

  二、危险驾驶罪的性质与辨析

  危险驾驶罪之所以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一定的争议,关键在于危险驾驶罪的性质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对其中的“危险”因素还存在不同的理解,危险驾驶罪究竟是危险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结果是对法益的侵害或侵害的危险,其中侵害的危险不是指作为行为属性的危险,而是指作为结果的危险,并将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作为处罚依据的犯罪称为侵害犯,将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依据的犯罪称为危险犯。

危险犯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至于区分标准则很不一致。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的危险犯是以发生危险作为构成要素的犯罪,抽象的危险犯虽然也以发生危险作为处罚依据,但它是不以发生危险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都是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依据的犯罪,但是前者的危险需要司法上具体的认定,后者的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第三种观点认为,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所导致的一种状态,即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本身属性,即行为的危险。第四种观点认为,具体的危险犯与抽象的危险犯的区别在于危险程度的差异。

  我国刑法理论通常是在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时说明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分。一般认为,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分标准并不统一,在国外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即以往的通说,两者的区分标准在于构成要件要素中是否包含结果,只规定了行为内容的犯罪为行为犯,规定了结果内容的就是结果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在于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是否具有时间上的间隔,结果犯在行为的终了与结果的发生之间具有时间上的间隔,行为犯则没有间隔。第三种观点认为,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在于行为是否侵害了特定的行为对象,对特定行为对象的侵害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就是结果犯,对特定行为对象的侵害不是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就是行为犯。第四种观点反对行为犯的概念,认为只有结果犯,没有行为犯。行为人不仅在道路上追逐,而且发生多次故意碰撞,尽管没有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也应当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如果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则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如果道路上不仅有机动车,还有不特定的多数行人,危险驾驶可能危及行人的安全,则应当认定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醉驾怎样条件才能适合缓刑

醉驾判处缓刑的条件:

1、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3、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三、结语

  危险驾驶罪尽管不要求严重后果的发生,但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侵犯了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法益。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新型罪名,其目的更多的是为了教育而不是惩罚,刑法考虑到这一点规定了拘役刑和罚金刑。危险驾驶罪的正确适用,将逐步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最终将形成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醉驾缓刑有什么影响

即使判缓刑,也是涉及犯罪触犯刑罚的。犯罪的是父母,不是子女,所以不会直接对子女产生影响,由于生活的复杂,也会有间接影响的

三:醉驾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醉驾被判缓刑要满足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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