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尸什么感觉,你知道吗?”这是近日发生在浙江温州乐清柳市镇的一起命案。凶手作案后潜逃,警方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昨天,嫌疑人王某被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近日,乐清市公安局柳市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名男子疑似杀害妻子后潜逃在外。柳市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身份。11月16日,民警在温州龙湾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一、被强奸后的女孩,都嫁得怎么样呢?
优质答案1:

谢谢邀请!
这问题很深奥,因为我不明白题主是出于什么目的来问的?
如果是出于好奇的目的来问那些女孩被强奸后的婚姻生活,那我不应该去回答这个问题,原因有二。
一、题主的目的不纯,按题目的理解是把被强奸后的女孩归化为另类,就好比得了XX病的人,后面都过得怎么样了,在这里明确告诉题主,抛弃那旧有的观念,封建思想不可取,人家只是少了层膜,就不是人了?
二、每个女孩被强奸后,不只是肉体的创伤,更多的是心灵上的,你可以设身处地地想想当她被施暴时那种无助绝望的境况,在事后大多会留下长期性的精神创伤,我们不应该在此讨论此问题,这是一种二次伤害。
所以请题主或其他人打消这种询问,现行的法律强奸罪是判3到10年,其实我觉得太轻了,应该把刑期弄长,如果强奸的是未成年人,那可以直接考虑死刑,当然给所有强奸犯加上物理或化学阉割再好不过了。
然后,如果题主经历过这类事情,担心自己以后婚姻生活的话,那先请参考上面第一条,你不是另类,是一个正常的人,然后不要自暴自弃,柔弱只会抑郁,自己学会坚强起来,学会用微笑面对往后的人生,这样大家会同样报以微笑,从而会治愈那深藏在心中的伤痕,人生的道路上总有挫折,但不要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PS:美好的婚姻不是等来的,而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
优质答案2:
谢邀,投媒网小编回答您,被强奸的女孩,都嫁的怎么样呢?
为此,小编特地去查了一下资料。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强奸)。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姑息,选择报警是很好的处理办法。
有一部有关的印度电影,是宝莱坞女皇希里黛玉的遗作《一个母亲的复仇》在内地影院上映。
这部改编自印度德里黑公交轮奸案的影片,从母亲和女性的视角,控诉了体制和法律的不作为,代表6亿印度女性发出愤怒的呐喊。
艾莉亚是一名18岁的高中女生,一次参加完派对正准备回家时,被4名男子拖进车里,实施了轮奸。
更残忍的是,为了让艾莉亚就范,他们对她拳打脚踢,事后甚至准备掐死她,然后将人事不省的她扔进臭水沟里。
随后,警察很快就将这4人逮捕,可讽刺的是,由于被告律师的诡辩,他们被法庭宣布无罪释放。
艾莉亚的继母戴维琪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看着伤痕累累的艾莉亚,她决定亲自为女儿讨回公道。
经过周密的谋划,戴维琪先后让4人或死亡、或病重、或进监狱,亲手为艾莉亚报了仇,也让她走出被轮奸的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许多人吐槽片中女主光环太强大,报复强奸犯的剧情漏洞满满,最后竟然让女主成功复仇。
但其实母亲的复仇,背后的寓意是女性的反抗。
德里黑公交轮奸案的现实结局并没有影片那么圆满,真正的受害人由于受伤太过于惨重,事发13天后就去世了,而犯下恶行的罪魁祸首至今都没有获得应有的惩罚。
正是因为现实太令人失望,遭受不公的女性才愤而反抗,用母亲为女儿复仇的方式,表达内心对现实的不满与愤怒,和对正义的呼喊与渴望。
更悲惨的是,与强奸伴随发生的,还有想象不到的残虐暴行。
阿米尔·汗主持的节目《真相访谈》,有一期曾专门针对印度强奸案件做过调查,许多案件都显示,女性在被强奸的同时,还会被惨无人道地虐待。
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在下班路上,突然被几个醉汉拖入车中,四天后,她的父母被警察通知去认领尸体,身体已惨不忍睹。她的眼睛被倒入强酸,还被钉入了钉子,下体插着一个瓶子,全身上下布满伤痕。
印度一个小村子里,一名大学生在回家途中失踪,第二天在一个操场上找到她的尸体,她的死状十分悲惨,尸体被分解成了几块。
在印度北部,强奸犯为免事情败露,残忍地割去了受害者的舌头。
……
枪杀、扔进铁道、烧死……你能想到的和你想象不到的残忍虐待,都可能在强奸案件受害者身上发生
当被强奸后大部分女性会极度自卑缺爱,但是也有一部分人会在家人的陪伴下渐渐抛掉过去不美好的回忆,好转起来。
以上就是小编回答的内容啦!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请移步私信哦!
二、高县女生失踪两日后被害,嫌犯曾在受害人家出现,15岁时首次强奸杀人,后再因强奸入狱,出狱前村民担忧。你怎么看?
优质答案1:
有些错可以弥补,有些人可以悔改,可是,还有些恶是深入骨髓的,不值得原谅!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陈某奎是罪行累累不知悔改的惯犯,应该被化学阉割或者判处死刑。
一个无辜女孩的离去,再次揭开了陈某奎充满罪恶的过去。
陈某奎在犯下这次的强奸杀人案之前已经有过两起强奸案的案底,其中第一起也是强奸并致受害者死亡。 当时的陈某奎15岁,受害者是和他同龄的女孩。因为当时的陈某奎还不到18周岁,虽然犯了强奸杀人两项重罪,最终也没有判处死刑。
第一次出狱后不久,已经30多岁的陈某奎再次强奸了一位少女且杀人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如果说陈某奎第一次犯罪时是未成年人,那么第二次犯罪时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了。足见其根本没有改过自新,反而是变本加厉。
令人看不懂的是,判决称陈某奎在狱中有悔改,四次获得减刑,最终提前三年多出狱。这次,45岁的陈某奎再次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附近邻居家的无辜女孩,制造了又一起本不该发生的骇人听闻的强奸杀人案。
我们想不通的是,屡屡犯罪的陈某奎真的悔改了吗?当第二次出狱的陈某奎回家后,当地村民们早已提心吊胆,担心他再犯事。村民们都能看出陈某奎没有悔改充满危险,可是他却因为有悔改表现获得了四次减刑,结果再次酿成了惨剧。一个骨子里充满罪恶的人,能改好吗?
对于这件事,我有以下几点看法:1,降低入刑年龄迫在眉睫,年龄不应该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既然有能力犯罪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某些缺乏人性的恶性犯罪,不值得原谅。
2,对于屡次犯下强奸罪行且屡教不改的罪犯,应该化学阉割,没收作案工具。
3,对于减刑的量化应该更严谨,最好引进专业的心理测试,杜绝心理变态无可救药者减刑。
最后,惩恶才能扬善,对罪恶仁慈就是对善良残忍。
优质答案2:
高县少女失踪2天后被害,这是嫌犯的第三次作案。这个劣迹斑斑的人曾两次因强奸入狱,已致一人死亡,但不影响他四次获得减刑、再次招摇过市。
作恶之人能否改过自新,是无法给出统一答案的。第一次入狱,是未成年犯罪,没获得极刑。但在第二次作案后,已经是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了、已经明显暴露出对法律的挑衅和前一次改造的失败,却依然能再次因“表现良好”获释,就很耐人寻味。这似乎不是尊重案犯的人权,是无视潜在的风险。
一直觉得,衡量一个嫌犯到底有没有悔过、改过自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多少多少分的考核没有什么绝对的说服力。更关键的是,对减刑应该形成连带追踪链条,做出减刑决定的管理者对减刑后产生的后果担负起相应责任,让刑减得更慎重,才不至于放虎归山。
三、女性在受到身体侵犯时,应该奋力反抗吗?
优质答案1:
我侄女小惠就曾遇到过这样的事。当时小惠和丈夫小东刚结婚不久,两人连孩子都还没有。小惠和小东都有夜跑的习惯。平常都是小两口一起在晚上跑步,说来也巧,那天晚上小东临时有事,小惠就一个人按照以前跑步的路线,照常到公园步行街的塑胶跑道上跑步健身。当时是七月份,正是我们这里最热的时候,那时候也是高考刚刚结束不久。据小惠后来对我们亲戚说,那天她跑步的时候就有种不祥之兆,因为在经过一座高高的假山时,她看见有几个中学生模样的男男女女坐在山角下的草坪上在喝啤酒吃零食。由于那天非常热,小惠跑步时穿得非常清凉,露胳膊露腿的。再加上小惠本来也就是二十出头,人又长得一副娃娃脸,所以那帮喝酒聊天的孩子把她也当作了同龄人。每当小惠绕圈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那帮孩子就会阴阳怪气起哄大喊,并发出:同学加油或者你真牛逼的喧嚣声。小惠刚开始也不理会他们,心想这一群小屁孩也不过是借着喝了一点“猫尿”瞎胡闹罢了。可是等到天色越来越晚,夜色越来越浓的时候,公园里健身的人和游人越来越少,那几个喝酒的孩子也散去了大半,只有两三个孩子可能是喝酒有点上头了,还在那里一会儿唱歌,一会儿高声喧闹,当小惠跑步再一次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有一个孩子恶作剧式的把一个空啤酒瓶子扔在了小惠前方的跑道上,只听砰的一声,啤酒瓶碎了,玻璃碎片洒得跑道上到处都是,小惠当时十分气愤,就大声训斥了他们几句。并最后说了一句:你们的爸爸妈妈是怎么教育你们的?真是一点家教都没有。小惠训斥完那帮孩子,抬头一看,今天跑步是进行不下去了,于是她就掉转身返过头来,准备跑步回家。在经过公园里一个公共卫生间的时候,小惠有点内急,她就进卫生间方便了一下。就是在这短短的方便的几分钟内,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等到小惠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突然从卫生间外边一个角落的阴影里冲出来一个人,这个人不由分说,从背后一手捂住小惠的嘴,一手拦腰抱住了小惠的腰,就把小惠往灌木丛里拉扯。突如其来的袭击把小惠吓蒙了,她本能地想喊叫,但嘴巴被人捂得紧紧的根本发不出声音来,于是小惠就手脚并用的拼命挣扎。好在那个人的力气也不是很大,两个人缠斗了半天,那个人也始终没有把小惠拉到灌木丛中去。而且小惠也明显感到那个人的力气也越来越小,有些精疲力尽了。得益于小惠长年坚持健身,别看小惠外表上纤细瘦弱,其实在女人当中她还算是有一把子力气的。小惠听到身后抱住她的人喘息声越来粗,就知道了这个人的力气已经用完了,所以小惠瞧准机会,一个反身就摆脱了这个人,然后扭头就要跑。这个人急了他双手扯住了小惠的一只胳膊,小惠情急之下就大喊了起来。那个人听见小惠喊救命,更加惊慌失措,他就腾出一只手想再来捂住小惠的嘴巴,结果那个人的个子还没有小惠高,小惠就趁机扭住了他伸过来的手,借着朦胧的月光,小惠这才看清,这个人就是那几个在草坪上一起喝酒的几个孩子之一。小惠后来告诉我们,自己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突然胸中升起了一股豪气,也许她看到面前的这个人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男生,也许她看到这个小男生眼中充满了恐慌,而且他比小惠矮了有半个头,于是小惠一不做二不休,反守为攻,几下就把这个男孩制服了。后来,小惠在几个闻迅赶来的路人帮助下,把这个小男生到扭送到了警务站。原来这个孩子是个刚参加完高考的中学生,他高考完就邀请了几个同学喝啤酒缓解一下压力,结果乐极生悲,更由于他是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小惠说他们没有家教的话深深刺激了他,再加上他被酒精冲昏了头脑,面对楚楚动人的小惠,他头脑一热就想占小惠的便宜,谁想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一时的冲动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有时,家人会问小惠,假如那天碰到一个拿刀子逼住你的人,你还会与他展开搏斗吗?小惠回答说:真要到那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我真的吓得腿都软了,哪里还能想起反抗啊。看来,生命还是第一重要的啊。
优质答案2:
警察办案时,问过几个姑娘,遭遇X侵害的时候她们会反抗吗?基本上都说是消极对待,因为反抗失败,继续反抗说不定有性命之忧,只盼着这种痛苦快点结束。
十多年前,一女孩在午夜被农民工JS,虽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断了农民工的一截舌头,仍然死于非命。
女孩刚和网友开完房,两个人在网恋的时候,男的信誓旦旦,把她当女朋友,见面开房后,女的发现却男的脚踏几只船,对此,女孩醋海生波,期间大吵大闹,男的年轻气盛也不服软,两个人就在酒店房间里大打出手,女孩力气小,被男的胖揍一顿,此时已经是夜深人静,女孩忍着疼痛收拾东西就准备离开,酒店外面黑黢黢的,路灯时隐时现。男的不管不顾,任女孩折腾,虽然两个人刚打了一架,私心里,女孩仍然希望网友去送送自己,因为酒店离火车站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午夜时分,街上人烟稀少,车辆也不多,但她说不出口,于是磨磨蹭蹭的提溜着背包离开了,她刚刚被打了一顿,身上疼,脸上也火辣辣的,那是男人扇的几耳光。
她后悔了,不该这么任性,不该把自己的身心交付给一个暴力倾向和花心大萝卜。对方是帅,帅又不能当饭吃。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于是女孩来到大街上,此时,大街上灯火辉煌,但冷冷清清,好半天也没有一辆车路过,女孩很伤心,她一边哭着,一边慢慢往火车站走去,她没想去另外一家酒店,只想快点离开这座令她伤心的城市。走走停停的,女孩离火车站越来越近了,到火车站有两条道,一条要经过一个巷道,另外一条绕道而行,但时间用得久,女孩在巷道口徘徊了半天,她硬着头皮就进去了,因为她观察了一下,巷道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树影婆娑,路灯昏黄,就连野猫也没看到一只,寂静无声。
女孩慢慢走着,只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和看见自己在路灯下时短时长的身影。胜利在望,她已经可以隐隐约约听到火车站的喧闹声了。巷道出口是一个公共厕所,不知什么原因,公共厕所门口的灯坏掉了,漆黑一片。她壮着胆子一步一步的挪动,不时左看看右瞅瞅,她不知道的是,在离她不远处的电线杆下站着一个壮年男子,他正用狼一样的眼睛瞄着女孩,女孩衣着厚实,但他仿佛长了一双透视眼,他几步窜过来,走到女孩面前,女孩吓得魂飞魄散,大声惊问,你想干啥?农民工二话不说就把女孩摁倒在地,女孩刚刚被打一顿,身体又疼又累,她没有一点反抗之力,农民工摁住女孩的手脚,就来亲吻她,女孩咬住他伸进来的舌头,农民工疼痛难忍,女孩不松口,直到把农民工的舌头咬断为止,农民工不松手,他越发用力掐住女孩的脖子,女孩拼命挣扎,大声呼救,歹徒死命掐住女孩,不知道多久,女孩无声无息。农民工仍然满足了自己的兽欲才放开女孩。
歹徒自然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但舌头上的疼痛也忍不住了,所以,他便去了一家医院做缝合手术,医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报了警,还没等农民工的手术完成,就被一副锃亮的手铐给拷住了。后农民工被依法执行死刑。
我们在媒体上见过太多烈女的故事,为了反抗被强的命运,她们不屈不挠,以死抗争,即便落下终身残疾甚至失去了生命,但世人对她们的精神却大都赞赏有加,以至于某一个女性在面对强奸,没有反抗,便成了“另类”,成了被“批判”的对象。成了受害人有罪论的反面教材。
什么歹徒干嘛不找别人就找你,还不是自己不检点,穿的奇形怪状,这不是招蜂引蝶吗?
我个人觉得,看情况而定。如果反抗不了还是顺从吧。生命可贵。如果周围有路过的人,奋力呼救,但前提是有充分的把握 ,不要没打着雁却被啄瞎了眼,得不偿失,更恐怖的是,就怕呼救的时候,惹恼了歹徒会被他杀人灭口。
就像警察朋友说的,他们经办过很多案子,女性被性侵害的案子相当多,其中有被捡尸的,被劫持上车到郊外实施犯罪。还有就是放迷药,女孩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被害。有的是暴力实施犯罪,受害人无力挣脱,只好放弃了反抗。
所谓的烈女何尝不是女孩头上的一副枷锁?让她们即便是受害者依然要承受一切流言蜚语,甚至于恶意满满超过了对歹徒的谴责,这让受害者无所适从,反抗,反抗不了,不反抗同样也是被千夫所指。
所以能反抗就反抗吧,不能反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一口。但事后一定记得要报警,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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