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斩首都要用钝器?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怕疼,而是这个原因!大家都知道古代的刑罚非常残忍,尤其是对于犯人来说,一旦被判了死刑,基本本上没有活下来的可能,所以很多人宁愿自杀也不愿意受刑。但是有一种刑罚却不一样,那就是斩首。为什么不用钝器呢?其实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古代为什么斩首在午时三刻
“日轮当午凝不去,万国如在洪炉中。”中午,向来都是非常热的时候。而在古代,午时三刻,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因为这是一个斩首的好时候。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古代要在午时三刻斩首犯人呢?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接下来,我们就来揭秘午时三刻斩首犯人背后的秘密。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某某人犯了大罪,于是官老爷一拍案,喝道:“拖出去,午时三刻斩首示众!”于是,在我们的固有认知中,斩首是要选在午时三刻的,背后的原因我们后面再来探讨,我们先来说说午时三刻的由来。古代划分时间,并不是按我们现在的时针分针和秒针计算的,而是分为十二个时辰,一个时辰又分8刻,每刻非常于现在的15分钟。当然,时辰和刻,与现在的时间换算,其中会有些许误差,不过,我们大概可以知道,古时的午时三刻,当于我们现在的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是一天之中温度非常高非常炎热的时刻。
在以前的阴阳家们看来,午时三刻便是一天之中阳气最盛的时候。而斩首又是一件阴气极重的事情。所以,午时三刻斩首,正好以阳气克制阴气。可别当是封建迷信没人理,古人可是很吃这一套的,他们非常信奉阴阳五行,所以古人普遍觉得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重的时刻。那么,阳气重又和斩首有什么关系呢?首先,人们是怕犯人死后的鬼魂不散,来纠缠执法官和刽子手,闹得不得安宁,所以想用正午的阳气来镇压鬼魂的阴气,这样才可保太平。另外,还有一种说法,午时三刻处斩的犯人,将会魂飞魄散,连鬼也做不成。
所以,作为对那些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犯人的惩罚,把时间选在午时三刻是再合适不过了。不过,因为午时三刻斩首连鬼也做不成,实在太过惨烈,所以一般在这个时候行刑的.都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不仅夺走他的命,还要夺走他做鬼的权利。就连平常祭祀,也是万万不敢在这个时候宰杀牲畜的。毕竟,不仅要人家的命,还让人家魂飞魄散,实在太不符合人道主义了,虽然是牲畜,但也不能如此残忍呀。而且,这本就是对神明进行的祭祀,让神明看见如此残忍的一幕,自然也是不太妥当的。
其实,将斩首的时间选在午时三刻,除了前面那个比较残忍的原因外,还有一个稍微人道主义的原因,那就是减轻犯人的痛苦。众所周知,午时三刻处于中午,是一天中温度非常高非常炎热的时候,选在这个时候,必定晒得人头晕目眩,昏昏沉沉。而中午又正好是睡午觉的时间,犯人昏昏欲睡。在这种情况下行刑,可以减轻犯人的痛苦。要不然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目睹自己被斩首,这场面谁受得了?并且,犯人大多是大早上被押送过来的,一路被押送到行刑地,又没吃多少东西,肯定疲惫不堪,不至于在刑场上活蹦乱跳的,也省去了诸多麻烦。不然,要是犯人精力充沛,来个大闹刑场什么的,那谁吃得消?
要是一不留神让犯人跑了,那就更要命了。比如要是来个人来劫法场,那可就难办了。不过,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犯人头脑昏昏沉沉,意识不太清醒的情况下,一刀结果,给个痛快,自然免去了犯人的诸多痛苦,也算是比较人道的做法了。
四、午时三刻行刑实则很少
可能是受影视剧的误导,所以让我们觉得犯人都是午时三刻行刑的。实则不然,除了明朝有记载,犯人在午时三刻行刑,其他朝代都是没有明确记载的。事实上,古代在午时三刻斩首的犯人很少,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犯人确实是在午时斩首的。前面也说过了,午时三刻斩首的犯人会魂飞魄散,连鬼也做不成,更不能转世投胎,这种惩罚实在是戾气太重,太过凶残。所以若非罪大恶极的犯人,一般是用不着午时三刻行刑的。对于一般要斩首的犯人,还是会选择在午时斩首,这个时候虽然阳气也重,能够压制斩首的阴气,但是犯人死后还是可以留下鬼魂去投胎转世的。反正,古人是很信这一套的。
古人对于行刑时间是非常严格的,除了午时三刻,还有一个我们比较熟悉的词,那就是秋后问斩。那为什么要选在秋后来斩首呢?这背后又有什么讲究呢?事实上,这套理论是董仲舒提出来的,“四政若四时”。庆赏为春夏,罚刑为秋冬。而后面的历朝历代也差不多遵循这一理论,除非罪大恶极,必须马上处死的犯人以外,一般都是要到秋后来问斩。
二:古代为什么斩首要在午时
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十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三:古代为什么要斩首
其实就是所谓的“杀鸡给猴看”,古代选择在闹市对死刑犯斩首多是起杀一儆百的目的,可以对围观的老百姓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清朝菜市口就在宣武门外,来往的老百姓众多。另外京城内城(九门之内)大都是王公贵族的府第,在内城杀头这么不吉利的事显然不会得到同意。只好在外城,但又不能离内城太远(离城太远看热闹的人就少了)。所以就只好选在离内城很近的菜市口。使菜市口名声大振的主要原因,是清政府将杀人的刑场从明朝时的西四牌楼(当时叫西市)移至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据说当年的刑场就设于今天的菜市口大街北侧十字路口附近,每到冬至前夕对判为“秋后问斩”的囚犯执行死刑。死囚在天亮前被推入囚车,经宣武门,走宣外大街到菜市口,囚犯由东往西排好,刽子手手执鬼头刀也依次排列,头被砍下来后,挂在或插在街中木桩子上示众。清咸丰末年(1861年)“八大顾命大臣”之一的肃顺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六君子”都是在菜市口被杀害的。以后“菜市口”逐渐成为“刑场”的代名词。1911年随着清王朝的灭亡,刑场被转移。以后这一带逐渐成为宣外大街最繁华的商业街和交通枢纽。沿街菜摊菜店众多,所以四九城的许多人都来此买菜,并把菜市最集中的街口称为菜市街,清代时改称菜市口,此名一直沿用到今日。慈禧太后发动宫廷政变夺得政权,实行首次垂帘听政时,受咸丰皇帝遗诏的八位赞襄政务大臣中的肃顺,就是在此被杀头的。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将谭嗣同、刘光弟等志士同仁杀害于此。据马芷庠编写的《北平旅行指南》记载:每逢秋后朝审,在京处决犯人众多之时,由东向西排列,刽子手执刀由东向西顺序斩决。所用鬼头刀五柄、凌迟分尸刀十柄,现存于历史博物馆。旧时,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就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了。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
四:古代死刑为什么是斩首
古代刑法,历朝历代均有五刑之说,从隋起,五刑逐渐固定下来,“笞、杖、徒、流、死”五刑一直沿用到清朝。这五刑指的到底是什么呢,咱们慢慢道来。
笞刑,是指用小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笞刑共分5等,从1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50板就完了,本身笞刑用的板子也不大。隋律规定“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根据隋朝的度量衡1尺约合现在30厘米,1尺合100分(大家自己算算吧,这也就是根细棍)。所以笞刑一般都是用在情节最轻的犯人身上,也不为了真打你,就是让你知道知道羞耻,而且笞刑是可以用钱赎的。
杖刑,是指用毛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杖刑也分5等,从6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100板。隋律规定,杖刑用的板子,长3尺5寸,这个要比笞刑厉害多了。但这个也可以用钱赎。
徒刑,是指强制劳动,类似于咱们之前的劳教。刑期从1-3年不等,每隔半年算一个等级,这个是不出省的,而且也可以用钱赎。
流刑,是指发配到边疆服劳役或者是戍边。这个是有距离之分的,从皇城开始算,分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级。而且这个是不允许回来的,户口就落在当地了。
终于说到死刑了。死刑在历史上有很多种,主要根据犯人到底犯了多大罪,来决定犯人怎么死。主要的死刑方式有绞刑、斩首、腰斩、凌迟。我们今天先说说清朝是怎么斩首的。斩首历经这么多代的发展,发展到清朝,已经是一套很完整的制度。
首先,清朝在北京斩首的地方,是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时间一般选在秋天,一是取春生秋杀之意,顺应天时;二是大家在秋天收获完后进入农闲,看杀头的人会多一些,能更好地起到震慑的作用。
在执行死刑的这一天清晨,需要把犯人从死牢里提出来,在交接的过程中,在牢里的牢头需要推一把犯人,然后大喊一声“交了”,外面等着的牢头要一把抓住犯人,然后大喊一声“接了”。然后带犯人上堂验明正身,刑部大堂主审官会问你一句,你是叫***么,犯人必须答应一句,如果犯人自己不答应,旁边的牢头也必须替他答应。答应过后,主审官用毛笔蘸朱砂在犯人的判决上打一个勾,随后押上囚车。
之后犯人上囚车出宣武门到菜市口,宣武门门洞上刻着几个大字“后悔迟”。到菜市口之后,监斩官的台子要搭在西鹤年堂药铺的门口,行刑的时候,药铺里的伙计都会玩命地晃算盘,据说这样能辟邪。刽子手杀头用的刀平时是供奉在宣武门城楼上的,在行刑之前,要把刀请下来。杀头一般是在午时三刻,因为这个时候阳气最旺。时辰一到,刽子手行刑。
行刑之后,犯人家属一般会把尸体收走,在古代单独有一门行当,叫二皮匠,是专门负责缝死人头的。古代讲究要全尸,因此犯人家属会请人把人头缝上,然后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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