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郑鄤是何许人,他犯了什么王法?为什么这么遭崇祯皇帝忌恨?
郑鄤是江苏常州人,天启二年考中进士,进入了仕途,当时正值魏忠贤把持朝政,郑鄤上书弹劾魏忠贤,结果被遣返原籍候补。天启六年,杨涟、左光斗等遭魏忠贤诬陷入狱,郑鄤写下了一首《黄芝歌》寄予同情,魏忠贤得知后大怒,把郑鄤削职为民。

崇祯皇帝继位之后大刀阔斧地清查阉党逆案,昔日遭魏忠贤迫害的官员纷纷起用,郑鄤也以翰林院庶吉士原官赴京履任。不久,因父亲郑振先病故,辞官回乡丁忧守制,继而母亲吴太夫人病故,继续丁忧守制。
崇祯八年,郑鄤收到朝廷通知,让他进京,当时,他的好友,也是同科状元文震孟已经入阁,于是,他给文震孟写信争求意见。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文震孟回信却劝他不要去京城,这让他很不以为然,阉党已经铲除,国家内忧外患正是用人之际,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来到京城之后,郑鄤首先拜见了内阁首辅温体仁。
崇祯朝十七年换过几十个首辅,平均每人只做了几个月。而温体仁却一做便是好几年。
他的密诀有二,一是善于揣摩皇帝的心思,二是,凡是有才能的人,都要被他驱逐出皇帝的视线。
当然,温体仁也想让郑鄤为己所用,他便试探性地问:南方清议对朝廷有何看法?
郑鄤不加思索说:大家都说,当此内忧外患之时,国家急需招揽人才,而庙堂之上,却未见动静。
听了郑鄤的话,温体仁心中好大不快,但他仍然不动声色地说:不是国家不招揽贤才,而是天下无才可用啊!
郑鄤反驳说:用人则才出,不用则才伏。方今防边荡寇最急,能如萧相国(指萧何)之识韩淮阴(指韩信),宗留守(指宗泽)之识岳忠武(指岳飞),何患不能成功?
对于如此咄咄逼人的气势,温体仁极为反感,表面上致谢,暗中却在盘算:彼锋芒如刃,必纠弹我,动摇我相位,一定得设法剪除。
适逢此时温体仁先后排挤了阁僚何吾驺、文震孟,京都舆论哄然不平,一向敢于直谏又不甘寂寞的郑鄤也发表了愤激言论,温体仁获悉后,决定上疏纠弹郑鄤,并借题发挥整一下他的好友文震孟、黄道周。
温体仁想要整倒郑鄤,总得有点能拿上桌面的理由,这时,他想起了他的老部下吴宗达,此人一惯跟着温体仁转,他也是常州人,据说,两家还是亲戚。
于是,温体仁亲自来到吴府,吴宗达喜出望外,马上盛情款待。
温体仁开门见山问:我听说吴大人和郑鄤是亲戚,不知道是什么亲戚?
令温体仁没有想到的是,一听说郑鄤这个名字,吴宗达火冒三丈,他愤愤地说:一提起那个畜牲我就来气!他母亲是我堂妹,这个畜牲竟然使用妖术诅咒杖打自己的母亲,害死父亲的小妾,奸污自己妹妹,连个畜牲都不如!
温体仁大喜,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要知道杖母奸妹是要杀头的!
于是,温体仁让吴宗达写了一份材料交给他,他如获至宝把材料交给了崇祯皇帝。
郑鄤很快被被关进刑部监狱。在监狱中看到邸报,才知道被逮的原因。
刑部尚书冯英,通过审理认为,郑鄤杖母一案,由温体仁告发,但他只是听吴宗达所说,并非亲见。而今吴宗达和郑鄤的父母都已经去世,难以查证。
所以他请崇祯帝下旨给武进籍的在京官员,让他们就“郑鄤杖母”是否真有其事,据实奏闻。
温体仁对冯英的意见极为不满,他挑唆崇祯帝敦促冯英结案。
冯英请求下旨给巡抚、巡按实地调查,但是没有得到批准。冯英在奏章中说:如果现在无凭无据就给郑鄤定罪,他日物换星移,必定认为我们刑部的拟议不适当,也要认为朝廷的刑罚失去了公平。
对于这个不识时务的人,温体仁不会手软,很快,冯英便被革职充军。并把郑鄤从刑部移送到锦衣卫监狱。
锦衣卫指挥使吴孟明接手郑鄤案以后,经过审理查明,郑鄤的继母是吴宗达叔父的女儿,郑鄤是吴宗达的外甥。
吴氏为人霸道,经常殴打下人,郑父有个小妾,深得郑父宠爱,吴氏妒火难忍,在郑父不在家时,借故把小妾打得半死。
吴父回来之后,假托巫术让小妾痛打吴氏,吴氏认为这件事是郑鄤唆使他父亲干的。
吴宗达的儿子考举人,吴宗达托人请郑鄤为推荐人,郑却认为这个表弟品行不端就婉拒了,这让吴宗达大为恼火。
后来,吴的儿子想买一块地,却不料被郑鄤捷足先登了,自此,吴宗达就和郑结了梁子。
了解案情之后,吴孟明又询问了两个武进籍的官员,一是兵部尚书陆完学,一是御史王章,他们都说郑鄤没有杖母之事,更无奸妹之嫌。
吴孟明虽然知道郑鄤是冤枉的,但碍于崇祯的态度,他向崇祯帝提出两点建议,希望皇上在革职与遣戍之间作出圣裁。
崇祯圣裁的结果是吴孟明革职,郑鄤凌迟3600刀。
崇祯为什么如此恨郑鄤呢?原来,崇祯自幼失去母亲,最见不得人虐待母亲,加上他刚愎自用先入为主,所以最后冤杀了孝子郑鄤。
冯英为正二品,吴孟明为正一品,二人均因为审案不合乎圣意被革职,崇祯不灭岂不是怪事?
一:凌迟为什么是3600刀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二:凌迟为什么要割3600刀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明末著名抗清将领袁崇焕也是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的。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以前听人骂「杀千刀的!」那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想象一下林凤祥整个行刑过程中,“刀所及处,眼光犹直视之,终未尝出一声”。何等的坚忍!
再想象袁崇焕受刑,“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肉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 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石匮书后集》)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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