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把官妓玩死的?

2023-03-14 16:29:49 763 0
奇闻观察室

一、古代的官妓都是什么人?

优质答案1:

古代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生活没有交集,但是,历史上,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妓女概念,似乎比我们现在所说,所理解的要宽广一些。专家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细分有五类。大的来说,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但之所以把艺术家和娱乐明星归入妓女,是因为艺妓也经常卖身,只不过作为皇帝妓女的宫妓,经常是想卖身而不得。如果再细致划分,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妓,无法诉说多少人曾在妓的身上得到满足。人们虽瞧不起妓,可在中国还是留下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一类凄婉的故事。而像薛涛、苏小小、李香君、董小宛这一类妓女,就是在今天人们也不能不承认其品不在须眉之下。或许这是妓家中的特例,最普遍的情况则是女子作妓,大都是为生活所迫。真正乐意作妓的女人不能说没有,但为数极少。而脏官的情况则与此大不相同。如国人都很熟悉的杨国忠、李林甫、严嵩、魏忠贤之流,并没人逼他们去做脏官,他们都是极自觉甚至是迫不及待地作了脏官。凡有脏官之处,一定是人心涣散、小人得志,也一定是正气不扬,邪气盛行。但这都属软环境范畴,不足以说明问题。脏官危害远胜于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到认识。

其一:脏官足以使政权瓦解、江山易主。唐、明的灭亡,杨国忠、李林甫、严嵩、魏忠贤都脱不得干系。而这等事却不能让唐、明时的妓女去承担责任;就是蒋家王朝的灭亡,也要归功于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脏官,和民国时期的妓女关系不大。

古代怎么把官妓玩死的?

其二:脏官害人远甚于妓。妓之诱人总得一个个来,而时下报上揭露的脏官,动辄贪污几千万,上百万的已不算大案;脏官所做的豆腐渣工程,一下子就足以使百余人甚至更多的人死于非命;脏官所做的面子工程,留下的债务有时则以亿论;脏官搞垮一个企业,能使几百甚至上千的职工下岗。无论怎样的妓都没有这样的能量。

其三:脏官成本高于妓。脏官都是官鼠(或曰官虎)。就时下的行情看,脏官倒台之前得要有车子、房子、票子、秘书、大哥大这一系列待遇,而妓怎么都得自己找食吃。妓是卖自己的肉吃饭,脏官却是逡巡于官场之中吃百姓的血汗。(有时也抢妓的饭或和妓掺和在一起吃饭)养一个脏官算不清要多少成本,也说不清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其四:妓女易识,脏官难辨。妓要做生意,(权且称为生意)总要花枝招展,那一颦一笑总和良家女子不同。脏官的手法则与此相反,他们总是道貌岸然,比君子还要君子。妓是最不愿与媒体打交道的人,而脏官总要借助媒体为自己画一个美丽的光环,今天这里讲话,明天那里指示,一朝不犯事,善良的人总不敢猜想其人是脏官。

其五:妓女易抓,脏官难捉。抓一妓有一警足矣,而抓一脏官非得动点脑筋不可。脏官都有看不见的关系网,稍不留心即可逃出国门溜之大吉。至此,不难看出脏官危害远胜妓。只是年年开展扫黄行动,效果总不怎么样,我怀疑这是对脏官危害认识不足所致,须知,脏官不除,妓也难绝。欲要扫黄,先要扫脏。

优质答案2:

古代的官妓都是什么人?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认清官妓是什么?所谓官妓,她是古代妓女的一种,所不同是这些妓女都是些官僚子女,她们的父母在朝为官,因犯了罪,所以她们被充当妓女,也有些战虏是官妓,还有些犯罪官的妻子是官妓。总之,她们來自各个阶级,大多以美貌出众,而又被迫才做官妓的。但也有一种歌妓也叫官妓,所不同是歌妓以歌为生,只卖艺,不卖身。

二、有人说,古代被抄家后家中所有的女眷都会成为官妓,这是真的吗?

优质答案1:

也不完全是,罪行轻些的发配到苦寒之地。

优质答案2:

不是。真实历史上其实很少有被逼送官妓的。

这种逼送官妓,学名称为“官般”,官般所在,名曰“禁榷”,正式的官般其实直到北宋才出现,至清代康雍时期废除。

“抄家”罪,如果罪犯是官员,不可能有这种下场。

历史上,关于此类处罚,最早是出现在《魏书·刑罚志》,其乐籍者,正是从罪民的女性眷属及其子女始设。

官般开始时完全不针对官员。

如《隋书·裴蕴传》记载: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以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是后异技淫声成萃乐府,皆置博士弟子,递相教传,增益乐人至三万余。

北宋初年出台了《官般法》以后,这种处罚才针对了官员,但都是低级官员。

宋代法律规定,从五品及以上禁止官般。明清两代则是正五品及以上禁止官般。

官妓有一大特征,就是可能被用来接待外来使臣之类的人物。而历朝历代,罪犯及其家属是绝对禁止接触外国人的。

一方面,朝廷的脸面上不好看。虽然是罪犯的家属,但沦落到那个地步也给朝廷丢人。另一方面,如果有外国使臣看上了那个罪犯家属想要带走,你让不让他带?外交上容易出乱子。

基本上,官员家属,包括低级官员的家属,能不官般就不官般,这才是常态。

低级官员和普通百姓虽然可以被官般,但也要看情况,真正被官般的女性很少。

关键是语言不通。在这里,长相是第二位的,语言沟通才是第一位的。

每个朝代都有每个朝代的官方用语,去当官妓,至少得会说官方标准用语,满口地方话还当什么官妓?

所以,想逃过官妓其实特别容易,假装不会说官话不就完了嘛。

也因此,历史上有记载的官般为妓极少。

官妓与官妓也不同。官妓的身份也不一样,分妓籍、伎籍、娟籍、倡籍、花籍几类,每一籍代表的是不同的技能,并非是个女的就能干,没有技能还干不了呢。

关于这些,可以读一读王书奴所著《中国changji史》或是郑志敏的《细说唐ji》。其实真的当了官妓反而大多是清白身,只是家道零替才入了这一行。

清雍正时期,正式取消了乐籍制度,于是再无官妓。所以你看一些通俗小说或是影视剧,雍正之后还有这种事,那纯粹是胡编乱造。

古代,被抄家之后的女性大多为奴。至于具体安排到哪里为奴,那就不一定了。

还有一部分,干脆自绝了。而且,凡是有自绝者,比如说母亲自绝,其子女可免入乐籍。

这就是封建礼教《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所讲的“三贞五烈”(三贞九烈是讹传),要求女性“当死不避”,留下贞节名誉。儿子或丈夫犯了法,母亲或妻子自绝以示与其断绝关系、保留清白,封建礼教很吃这一套,她们的后人就可以得到优待,因此也不乏为了子女着想而自绝的女性。所以说,到最后真正被官般为妓的情况极少,很多人还是愿意以一己之命救家人的。

三、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哪个朝代妓院是合法的?

优质答案1:

中国最早的妓女,实际是战俘和奴隶。《史记.匈奴列传》中,就有“夏桀蓄女乐、倡优”的记录。

而此后,王孙公卿都有在自己的府中养大量的女子的习惯,一来是为了淫乐,二来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地位。《周礼》上提到的“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其实都是指供帝王淫乐的女性。

而这种妓女统一的被称作官妓,但是我一直认为官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妓女,其实他们是奴隶,和其他奴隶不同的是他们的工作只是献身和献技而已。

而到了春秋时,齐桓公的时候,我们熟悉的管仲改变了这一切,他单独把妓女列为了一项职业。

《战国策.东周策. 周文君免士工师藉》一文中,写了这么一段话,“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

“闾”是门的意思,齐国常常在宫中以门为市,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齐恒公的宫中,一共拥有七个做性交易的市场和七百多个倚门而站的妓女。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妓女和交易相联系的记录。而从这里看,关于妓院的记载要比西方早上五十多年,在这种事情上,泱泱中华,也绝对不输给外夷。

而这个“天才”想法的创始人,就是被孔子和诸葛亮奉若神明的齐桓公的大管家管仲。

清朝的褚学稼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现代学者黄现璠著的《唐代社会概略》也持有这种观点。

以上不仅证明了这些女人不但成为了交易的商品,而且他们还要把自己性交易所得的一部分交税,这是一种典型的性服务合法化。

看来管仲背上这个不光彩的发明记录是在所难免了,我在第一卷的《齐桓诸妻不如管仲一妾》的文章中详细说了管仲这个人物,不要以为他脑残,故意搞出了这么个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产物来,恰恰相反管仲很优秀。

首先说,管仲并不是一个眼光很差,人尽可妻的男人,他的小妾婧是个多么聪明且美丽的女人啊?这还只是管仲的一个小妾而已。

所以说,管仲开办这种营生,并不是为了性欲的需要,其实他是有着很深层次的考虑的。

《韩非子.外储说》上说:“桓公见民行年七十而无妻,以告管仲。对曰:‘臣闻上有积财,则民必匮乏;宫中有怨艾,则民有老而无妻者。’桓公:‘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桓公之伯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

在齐国有很多男性没有纳礼的资本,娶不起媳妇。许多男子又因为无处发泄性欲而苦恼,而另一方面,由于齐桓公和管仲的连年征战,获得了大量的女性奴隶,这些女奴也需要安置。而这样的性服务的交易场所的形成,满足了两方面的要求,男性可以找到心仪的女性(价钱肯定比纳礼要低的多),而女性也可以凭借服务得到报酬。这一来,使社会上有些男子无妻的矛盾缓和了。

而发展国内的经济,也是这个特殊市场的一个重要作用,特别是搞活跨国经济,这种性交易是非常有作用的。

很多各国的名士和公子,都愿意到齐国来看看这个国家经营的妓院,这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比招商引资更好的效果。

而齐国的这种妓女产业的经营模式,很快被各国所效仿,各国在其经济产业中都增加了性服务这一块内容。

而在大国之间的外交,甚至政治领域,也多采用用这些妓女作为政治筹码和交易的事件。

《韩诗外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秦穆公问内史王缪:“人们说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现在西戎有大臣由余,是个圣人,对我们构成很大威胁,该怎么办?”

王缪说:“西戎处偏僻之地,没有见过中国的声色,你要送女乐给他们,使他们沉湎于声色,其政必乱,他们的臣下就会和君主疏远,不能发挥作用了。”

于是秦穆公送西戎女乐二列,戎王果真耽于声色,不理政事,国力和兵力都大大削弱,由余多次进谏无效,就离戎去秦。秦国为了争取这个能人,派公子迎接,拜为上卿。这一来,秦国国力大大增强,史载秦国“并国十二,辟地千里。”

而妓女行业在日后的发展中,也分出了新的行当,他们并不只是以卖身为主,很多妓女都身怀绝技,《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的齐国送给鲁君的妓女都是“皆衣文衣而舞唐乐”。《汉书.地理志》上说:“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女子则弹弦跕躧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史记.货殖传》说:“越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屐,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从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妓女中的一部分不再是以单纯的卖身作为自己的生存手段,他们在向艺术靠拢,并且可以以艺术的方式更加直接的打动那些上层社会的男人,而不再是只为底层的男人服务。

而妓女此时也出现了两极分化,像一些长相出众,身材合适并富有艺术细胞的妓女,便被挑选了出来,加以训练变为了艺妓,这些妓女在后来是可以不卖身的,日本艺妓和韩国妓字都保留古汉语的原意,本意是指女艺人,即歌舞表演中的女演员,并非只当卖身的女人讲。

而另一些长相平庸的女人就变得悲惨起来。

在战国后期,由于媵妾制度逐渐被取消,再加上商业的繁盛、都市的兴起和井田制的被破坏,妇女流落为妓女的日益增多,而在战国时期社会通用金属货币,使嫖娼更加简易化了,“私娼”就蔓延开来了,而这些妓女的命运大多数是非常悲惨的。

而这些女人还有的被输送到军队去“慰安”,这到汉代,就逐渐发展成了营妓制度。

在中国的几千年发展中,妓院逐渐形成了一种文化,许多艺术和文学都与中国的妓院有着难以割断的联系。

而青楼文化和妓女产业一直到晚清,甚至民国的时候,还有古时的遗风。

但是,自从中国共产党取得天下后,政府就着手进行了一系列行动,并且在1960年宣布在中国大陆根除卖淫业。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进步,但是却形成了后期的一种社会性交易的畸形的变异。

妓女是一种剥削制度的产物,在有剥削制度的社会里,妓女多是出生与穷苦的布衣之家,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至于被寒冷和饥饿夺去生命,不得不从事出卖肉体的生涯,这种生涯是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质的,并不是她们所愿意接受的,她们的内心世界是相当痛苦而不被理解的。

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有了相当大的进步,但它只是基本消灭剥削,并没有完全消灭剥削。所以,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在现有阶段完全消灭妓女。

而在这种在根源上消灭的同时,其实我们也消灭了妓女存在的一些积极的意义,把现在当下的一些暗娼,生生的拖进了低俗的境地。

很多人都在分析,妓女的根源是什么,专家用什么私有制啊、农村经济的城市化等等理论去解释。

其实,大可不必把圈子绕的这么大。

《金瓶梅》中,潘金莲说过西门庆两句话,“属皮匠的,缝着的就上”,“若是信着你意儿,把天下老婆都要耍遍了罢!”这两句话无疑说出了妓女不幸的本质,实际还是那些臭男人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会随着自己财富的增加而越发强烈起来,这就为性服务行业提供了广泛的市场根基。

妓女,在今天的社会里,仍然被大多数人所鄙视。嫖客们是花了钱玩弄她们的,却对她们没有好印象,反而有一种憎恶的心理。其实,大多数的妓女也应当受到尊重,受到同情的。妓女大多数都是十分可怜的。我们不应该把妓女过分的敌视,反而应当正确的开导她们,使她们逐步走到正规的职业上来。

所以在这里我要郑重的说一句,妓女也是人,请尊重他们。

优质答案2:

这个问题有点儿意思啊。在我了解的历史中,好像古代妓院基本上都是合法。为什么呢?因为当时是没有什么人权的封建王朝,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男子娶三妻四妾是合法的。唯一的区别是,有的是官办的妓院,有的是有钱人个人办的。另外还有一点区别必须说明,古代的青楼女子大都色艺俱佳,琴棋书画无所不能,他们真的是能带给人很高的艺术享受,要不柳永为什么经常要去呢,还为女子们还写诗抒怀,甚至相望泪眼,无语凝咽!历史上是有一些著名青楼女纸,值得我们记住:像薛涛、鱼玄机、李师师、柳如是、陈圆圆……心向往之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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